根据印尼1999年颁布的通信法案,印度尼西亚信息资源总局SDPPI(Direktorat Jenderal Sumber Daya danPerangkat Pos dan Informatika)具有制定,计划和实施无线电和电信领域标准化政策的职能,同时具有使用无线频谱的通信设备和工具的监管权力,因此出口到印度尼西亚的无线产品必须通过印度尼西亚的SDPPI型式认证和海关检查。获得证书后要在产品上粘贴相应的标识:自2009年6月起,印尼邮电部(DGPT)强制禁止印尼离岸公司成为认证的申请人和证书的持证人。只有印尼当地注册的公司和个人有权进行注册申请和持证。认证范围对于普通产品,SDP